关于印发林业系统《推荐 “林口好人”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3-07-22 点击次数:


各林场(圃)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县创建工作,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,推动全社形成"发现好人、推荐好人、崇尚好人、争做好人"的良好风尚,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"林口好人"评选活动。制定方案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思想道德建设"六项引领行动 "为目标,广泛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,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,选树先进,培养典型,引导人们见贤思齐,崇尚美德,知荣辱、讲正气、学先进、做好人,弘扬社会正气,倡导文明新风,促进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,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,为创建全国文明县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。

二、推选范围

凡在我县生活、工作、学习的林口籍和外籍人士,不分年龄、性别、民族、职业,均可参与"林口好人"推荐评选活动。

三、推选类别和资格条件

林口好人"分为"助人为乐"、"见义勇为"、"诚实守信"、"敬业奉献"、"孝老爱亲"、"自强自立"六种类型。

"林口好人"的基本要求是:遵纪守法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、自强自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,事迹令人感动,身边群众认可和个体或团体。

1、助人为乐:关爱他人,关爱社会,长期帮助无血缘、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、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;对荒遭遇不幸或受灾者奉献爱心,帮助其排忧解难;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。

2、见义勇为: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,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;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,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;在抢险救灾中,奋勇排除险情,保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3、诚实守信: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,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,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;在人际交往中,真诚待人,诚实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。

4、敬业奉献: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立足岗位,勤于钻研,业务过硬,勇于创新,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;干一行、爱一行,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,恪守职业道德,办事公道、服务优质,赢得群众广泛好评。

5、孝老爱亲: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,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;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等情况下,做到不离不弃、守护相助、患难与共。

6、自强自立:勇于克服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的困难,毅力坚强,在困难面前,不气馁、不退缩;在创业过程中,不畏挑战,开拓奋进,树立良好业绩;身残志坚,克服自身不利条件,不放弃、不沉沦,勇于干事创业,社会影响突出。

四、活动形式

"林口好人"的推选分为两个步骤。

1、深入开展"身边好人"评选活动。各单位要精心制定评选方案,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,动员干部群众开展"身边好人"的推荐、评选活动。通过群众评、大家议,把身边的"凡人善举"发现和挖掘出来,评选"系统好人",在公众评议、组织审核、单位公示的基础上,评选出本单位的"身边好人"。

2、深入开展"林口好人"推荐活动。各单位要把本单位评选出的"身边好人"进行宣传,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把事迹突出、群众普遍认可的"身边好人"推荐至林业党委,参与"林口好人"评选活动。

五、推选流程

1、活动启动阶段(2013年7月1日至7月15日)。召开启动大会,印发发林业系统《"林口好人"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》,各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的"身边好人"推荐评选活动实施方案。

2、基层评选阶段(2013年7月16日至8月1日)。各基层单位将推选出的"身边好人"进行公众评议、组织审核、单位公示。

3、组织推荐阶段(2013年8月2日至8月31日)。各基层单位将推选出的"身边好人"(每个基层单位上报1人)报送党委办公室。同时,附"林口好人"推荐表、先进事迹材料(字数在1500字以内,语言要平实,不要空话套话,一律用第三人称)、一寸彩色照片3张,同时报送电子版,发至邮箱lkxlyjxzb@126.com。,联系电话:13945356749,如有音频、视频材料,请刻制光盘报送,时长不超过10分钟。

4、严格评审阶段(2013年9月1日至9月15日)。林业党委对推荐的"身边好人"进行认真审核,遴选出事迹突出、干部群众认可的人选,报经县推选领导小组审查后,确定出"林口好人"正式候选人5人,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向县委宣传部推荐。

六、组织领导

为加强推选活动的领导,成立林口县推选"林口好人"活动领导小组。

组  长:林生利   党委书记、局长

副组长:黄玉成   党委副书记

杨维岭   副局长

苑朋皎   副局长

徐海龙   工会主席

成  员:孙贵海   党办、行政办主任

 马  郁   组织委员

周桂林   党委委员

胡献浙    党委委员

刘洪喜    宣传委员

李思琦    宣传干事

谢金英    纪检监察室主任

邵松华    妇联主任

推选"林口好人"活动领导小组,负责对候选人进行审核、评选、公示、和向上推荐等工作。

七、具体要求
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,精心组织,严把审核关,把推选"好人"活动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,统筹规划,专人负责,真正把推选工作落到实处。

2、认真组织推选。各单位要本着"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"的原则,把推选活动变成教育人、鼓舞人、激励人的过程,立足林业系统,着重挖掘身边的先进人物,确保推选出的林业系统中的"林口好人"可敬、可信、可亲、可学,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、得到提高。

3、加大宣传力度。充分利用宣传栏、信息发布栏、学习专栏、板报橱窗等形式,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,努力营造"人人学习好人、个个争当好人"的良好氛围。

4、建立长效机制。"林口好人"评选活动每年组织推选一次,各单位要把推选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,确保活动制度化、规范化和长效化开展。要逐步建立审核制度,确保推选出的"好人"经得起时间检验、真正成为群众心中的榜样。

5、建立帮扶制度。在发动群众广泛推选"好人"的同时,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对"好人"予以关爱、帮扶,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、生活、生产中的困难,让"好人"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以及社会的尊重和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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